騎乘電動車不戴頭盔會收罰單
騎車的罰20元 坐車的罰10元
“騎坐電動車出行一定要戴好安全頭盔?;厝ズ笳堔D(zhuǎn)告您的親朋好友,發(fā)現(xiàn)不戴安全頭盔的,駕駛?cè)肆P款20元、乘坐人罰款10元?!?月9日,市交警部門啟動的針對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的專項整治行動當天,就有1000余名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沒有佩戴安全頭盔被查,并被批評教育或罰款。
隨著3月1日《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》的實施,交警部門對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的規(guī)范和增強,既有章可依也勢在必行。這次持續(xù)至年底的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,各交警大隊執(zhí)勤民警將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整治相結(jié)合模式,對汽車站、火車站、商業(yè)圈、集市、學校和醫(yī)院等地段以及城市主要道路,結(jié)合早晚高峰期進行查處。
整治行動重點瞄準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駕駛?cè)耍ǔ俗耍┎淮靼踩^盔、酒駕醉駕、非法載客、闖紅燈、逆行、加裝傘具、不按規(guī)定道路行駛等違法行為。
同時,交警部門還會在農(nóng)村交通安全勸導(dǎo)站推行安全頭盔“租借”模式,在市場、學校試行安全頭盔“共享”模式等多項靈活舉措,進一步提高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的安全頭盔佩戴率。
終審:晏紫卉
【我要糾錯】 責任編輯:晏紫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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